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重要論述,堅持“兩個毫不動搖”,近日,德陽市委辦、市政府辦印發《德陽市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十條措施》,推動德陽市民營經濟發展壯大。
在堅持市場準入平等方面,支持中小企業以聯合體形式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政府采購工程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不低于40%;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項目面向中小企業預留采購份額不低于30%;每季度向中小企業推送全市重大項目“需求清單”“機會清單”。
在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方面,細化完善黨政機關和公職人員政商交往“正負面清單”;建立我市民營企業家市外糾紛及涉訴應急協調處理機制,建立我市外地執法機關來德辦案協查備案和我市企業市外涉訴司法協助制度;慎重適用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強制措施,確需適用的,嚴格執行重大事項報告制度;查辦涉企案件要做好風險評估和風險防范。
在助推民營企業人才隊伍建設方面,建立民營經濟領軍人才“揭榜招賢”機制,發布民營企業緊缺人才目錄,定期組織開展人才招聘活動;鼓勵民營企業與在德院校建立產教聯盟,開展技能人才培養“訂單班”、新型學徒制培訓;建立人才經紀人工作機制,對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全覆蓋選聘人才經紀人,搭建企業與政府、高校、人才“聯姻橋”。
在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方面,建立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臺賬,實行清單式管理;對久拖不結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予以定期曝光;司法機關建立涉企“綠色通道”,對涉及拖欠民營企業賬款的案件快訴快判快執行。
在支持民營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方面,以企業上一年度地方綜合貢獻為基數,按照當年新增地方綜合貢獻的5%予以獎勵,企業已享受獎勵的,就高不重復;推進在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等地設立民營企業“飛地園區”,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享受免費或低成本租用相應數量“研發飛地”;對省政府確定的優先發展產業且用地集約的工地項目,其土地出讓底價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別相對應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的70%執行。
在做實做細企業服務方面,建立面向民營企業的綜合服務體系,為企業開啟全生命周期服務。開通企業服務專線,促進企業訴求“一線直達”;舉辦政務服務“惠企開放日”,分行業、分領域邀請民營企業代表現場考察政務服務流程,聽取改進建議;建立民營企業重大危機預警機制,對企業在生產經營中遇到的突發性重大事件,相關部門及時依法依規協調處理;成立企業家服務中心,開展“頭雁”民營企業問需走訪。
在強化涉企政策落實方面,設立集政策公開發布、政策咨詢解讀、企業訴求梳理和代辦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企業服務綜合平臺,提供“一站式”精準服務;新出臺涉企資金獎勵、補貼政策,凡是從公開渠道或部門共享能夠獲得證明材料的,按照“免申即享”要求,不得再要求企業提供;“即申即享”類涉企政策,有關部門自接到企業申請后須立即兌現。
在減輕企業生產經營負擔方面,制定推行“一目錄、五清單”精準高效監管執法,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處罰;全面排查水電氣領域、金融機構、中介機構、商(協)會等涉民營企業的違規收費和攤派事項,堅決取締巧立名目、捆綁銷售等行為。
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方面,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降低費率,對本地民營企業的融資保費率不高于1%;建立政銀企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
在落實企業家政治待遇方面,在堅守紀律紅線和政策法律底線的前提下,支持領導干部在企業重大業務洽談、戰略合作簽約、項目開工投產等關鍵環節提供“站臺”服務;建立民營企業參與的決策咨詢制度;每年對有突出貢獻的優秀民營企業家和民營企業進行表彰表揚;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家作為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選。
責任編輯:牛培丹